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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宣传贯彻<湖南省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办法>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宣传贯彻<湖南省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办法>实施方案》的通知
  • 时间:2023-01-16    |    来源: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字体大小:     

  • 关于印发《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宣传贯彻<湖南省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办法>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粮法〔2023〕5号


    各市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

    现将《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宣传贯彻<湖南省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办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1月11日




    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宣传贯彻《湖南省

    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办法》实施方案


    近日,省人民政府省长毛伟明签署第313号省政府令,公布修订后的《湖南省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为在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以下简称全省粮储系统)做好宣传贯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粮食流通管理,积极开展学习宣传,更好履行《办法》赋予职责,推动《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全面贯彻落实落地,为实施“三高四新”战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办法》修订重要意义的认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家粮食安全,提出了“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新粮食安全观。加强粮食流通管理,确保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等环节平稳有序运行,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办法》是结合我省实际推进《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落地生根的重要法律制度保障,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适应了我省粮食流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需要和粮食流通治理现代化的新要求。

    (二)准确掌握《办法》修订的核心要义。《办法》修订针对我省粮食流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作出了补充完善。一是夯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保障粮食安全主体责任。二是进一步优化粮食流通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取消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细化粮食收购企业备案制度,明确备案时间、备案地点、备案材料以及备案方式和程序。三是针对区域性粮食污染,强化政府责任,明确临时收储措施,防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四是完善粮食应急处置能力,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快速反应、依法规范、科学处置的原则,细化省内各级粮食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启动程序。五是适应粮食流通治理现代化要求,加强粮食流通执法能力建设,转变监督管理模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三、具体措施

    (一)纳入普法计划。要将开展《办法》学习宣传作为“八五”普法的重要内容,与其他重点普法工作共同部署、一体推进,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将学习宣传《办法》纳入2023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取得工作成效。

    (二)广泛开展宣传。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办法》宣传贯彻工作,做好政策公开和解读,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及时了解、掌握《办法》的新规定、新内容,确保《办法》得到有效贯彻执行。要结合早稻、中晚稻收购、“世界粮食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充分运用电视、报刊、新媒体和单位宣传栏、电视屏、工作网、微信公众号、微博、信息简报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贯彻活动,提高社会各界特别是粮食经营者对《办法》内容的知晓度。

    (三)组织学习培训。要切实加强学习力度,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抓学习,及时将《办法》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法计划。要通过报告会、座谈会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原原本本学习、全面深入了解,深度掌握《办法》内容。省局将组织《办法》专题学习培训活动,邀请法律顾问、行业专家详细讲解主要内容、厘清新的监管职责和责任,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意识和能力。

    (四)清理完善制度。要认真对照梳理,对与《办法》规定不一致的制度文件要及时予以清理或修订。省局各有关处室、单位要认真清理粮食流通现有规范性文件等,及时修订完善粮食应急预案、粮食收购企业备案等规范性文件,修改、废止与《办法》相冲突条款,系统处理新旧衔接和过渡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迫切的使命感做好《办法》宣传贯彻工作,严格按照新的要求,加快形成政府依法公正监管、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社会公众积极有效监督的良好氛围。要明确工作职责,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形成常规性学习宣传贯彻机制。要向当地党委、政府做好汇报,并加强与宣传、财政、市场监管、农发行等部门单位联系沟通,形成宣传贯彻合力,并及时建立健全《办法》的具体制度规范。

    (二)切实主动履职,严格依法监管。要切实履行《办法》赋予的职责,加强本行政区域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抓好有关粮食流通管理工作,督促粮食经营者严格执行有关粮食流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等,督促粮食经营者切实履行《办法》规定的各项义务。

    (三)加强信息报送,强化督促指导。要认真收集整理学习宣传贯彻有关图片、视频、文献等资料,并加以综合利用。要通过信息简报、情况汇报、总结报告等形式准确及时报送宣传贯彻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效,搞好信息报送和宣传报道,增强宣传贯彻的时效性和实效性。要通过现场走访、检查询问等形式,加强宣传贯彻工作督导,促进各项工作措施落细落地,《办法》全面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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