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6日聚宝金昊农业高科有限公司市储食用油购销双向竞价交易公告
时间:2025-01-03 | 来源:潇湘粮网 |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受聚宝金昊农业高科有限公司的委托,湖南粮食中心批发市场承办本次菜籽油购销双向竞价交易会。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价规则说明
本次购销双向竞价交易类型为以销竞购。委托方与竞价中标方通过一次交易实现同等数量粮食采购和销售同步完成的交易模式。竞价方只对采购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采购标的应价成交,则相对应的销售标的同时成交。销售价格以交易清单约定的价格为准,采购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中标方应在竞价交易结束后与委托方同时签订湖南市场制定的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
二、交易时间和地点
1.交易时间:2025年1月6日上午10:10
2.交易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北路1119号湖南粮食中心批发市场。
3.交易方式:本次交易采用现场和网上电子竞价交易方式。请交易会员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www.grainmarket.com.cn)登录 “交易→湖南市场→2025年1月6日聚宝金昊农业高科有限公司菜籽油购销双向竞价交易专场”参加交易。
三、交易标的
1、销售出库2022年入库的三级浸出菜籽油共计960.63吨,详见湘潭市粮食质量卫生检验监测中心提供的第三方检验报告(抽样检验),具体质量以委托方储存的实际实物质量为准,交易客户可提前到库方扦样。一旦参与竞价交易,即表示对食用油质量认可,成交后不再对食用油质量有任何异议,并愿意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具体储存罐号和数量见交易清单)。
2、采购轮入2025年生产浸出三级菜籽油共计960.63吨,质量标准为:水分及挥发物含量%≤0.20,不溶性杂质含量%≤0.05,酸价 (KOH) mg/g:≤3.0,过氧化值(g/100g):≤0.25,溶剂残留量/(mg/kg)≤20,其他质量指标符合国家标准GB/T1536-2021,其他国家食品安全指标合格。
新油到库前中标方需提供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粮油产品质量检测部门的检测报告。新油到库后,按合同约定标准进行检验,并以单车检验结果为准,如检验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委托方有权拒收。中标方严禁掺混其他任何油品和水,一经发现,委托方一律拒收,由此产生的损失及相关责任由中标方承担。
四、交易方式、价格
交易价格:新油采购竞价交易挂牌价9180元/吨为竞价交易最高限价,交易客户按10元/吨的整数倍减报价。竞价交易成交价为送到储存库点罐前价,入罐前费用由中标客户承担,入罐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陈油销售价格9000元/吨为固定价,不参与竞价。销售竞价交易成交价为储存点罐内价(包含油脚同价),装车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销售的菜籽油质量以承储库点储存的实际实物质量为准。交易前交易客户可自行到承储库点扦样进行品质检验,一旦参与竞价交易,即表示接受陈油质量及本公告当中所有条款,并愿意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看样时间: 2025年1月5日前8:00-17:00,看样联系人:唐样,电话:15773217581。
五、交易期限
1、出库期限:2025年1月30日之前需要出库560吨,剩余400.63吨需2月15日之前出库完毕。
2、入库期限:2025年2月28日之前入库完毕。
本次竞价交易标的的付款期和出入库期限以交易清单公示为准。中标方须在成交日后7日内,向委托方提交出入库计划,并严格按照制定的计划履约,确保规定期限内完成出、入库任务。
六、结算方式
出库结算:中标方按销售合同价格向湖南市场支付货款,由湖南市场开具出库单,委托方根据湖南市场开具的出库单数量出库。交易双方对已出库油品验收无误的,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交易平台一次或分批次提交《验收确认单》并盖章确认。湖南市场在完成《验收确认单》审核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已验收油品的货款全部划入委托方在农发行的账户,委托方严格按照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及时向中标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入库结算:实行线下结算,入库结算按线下结算,中标方开具发票,入库单位出具入库数量、质量合格证,累计达约100吨为结算起点,以后每约100吨结算一次,原则上买方收到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付款。
七、资格条件
1.交易客户必须是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粮油贸易企业、加工生产企业。且以前在政策性食用油购销和交割过程中没有发生质量、计量等违规行为。已是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不需重新报名。
2.非会员企业报名携带以下资料:⑴企业公章;⑵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⑶银行开户证明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⑷法人和交易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企业属地市场报名发放密钥。
3.买卖双方缴纳双向交易保证金550元/吨(含履约保证金500元/吨和交易保证金50元/吨,注:保证金不可抵扣货款,双向交易全部完成后退回保证金),竞价交易会前一个工作日必须到达湖南粮食批发市场指定账户。
4.买卖双方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确保经营行为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否则,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后果由买方承担。
5.承储库点不得直接或间接购买本库储存的粮食。
八、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湖南粮食中心批发市场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长沙市开福区支行
账号:20343010200100000033161
九、联系方式
电话:84165013、89839116、89839216(交易)、84498387、84498383(财务)
网址:潇湘粮网www.hunangrain.com.cn
湖南粮食中心批发市场
2025年1月3日